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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通财经APP讯,海致科技集团(02706.HK)发布公告,潘霈民女士已辞任公司联席公司秘书;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的公司授权代表;及根据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16部及上市规则第19A.13(2)条所规定代表公司于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公司法律程序文件的代理人(法律程序文件的代理人),自2026年10月21日起生效。

Zhitongcaijing·10/22/2026 1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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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通财经APP讯,海致科技集团(02706.HK)发布公告,潘霈民女士已辞任公司联席公司秘书;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的公司授权代表;及根据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16部及上市规则第19A.13(2)条所规定代表公司于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公司法律程序文件的代理人(法律程序文件的代理人),自2026年10月2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