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0%
-+ 0.00%
-+ 0.00%

长城汽车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10月16日与董事长魏建军及其联系人订立补充协议二,调整截至2027年12月31日止两个年度向关联方采购产品的年度上限。其中2026年度上限由119.50亿元调整为169.00亿元,2027年度上限由137.42亿元调整为195.00亿元。本次调整主要因新能源汽车产销量预计提升,蜂巢能源动力电池采购占比上升。该交易属不获豁免持续关连交易,尚需独立股东批准,相关通函预计2026年11月9日前寄发。

智通财经·10/16/2026 10:49:08
语音播报
长城汽车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10月16日与董事长魏建军及其联系人订立补充协议二,调整截至2027年12月31日止两个年度向关联方采购产品的年度上限。其中2026年度上限由119.50亿元调整为169.00亿元,2027年度上限由137.42亿元调整为195.00亿元。本次调整主要因新能源汽车产销量预计提升,蜂巢能源动力电池采购占比上升。该交易属不获豁免持续关连交易,尚需独立股东批准,相关通函预计2026年11月9日前寄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