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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金科技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泰州御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及泰州流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拟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0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其中单个主体减持不高于309万股,减持原因为资金需求。

智通财经·08/13/2026 11: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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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金科技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泰州御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及泰州流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拟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0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其中单个主体减持不高于309万股,减持原因为资金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