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7月24日,中国证监会公布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6年7月13日——2026年7月24日)。证监会要求石大胜华说明已建、在建及此次募投项目是否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是否涉及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管控过剩产能,并提供相关依据。据港交所4月1日披露,石大胜华(603026.SH)向港交所主板提交上市申请书,中金公司为其独家保荐人。
此外,证监会要求石大胜华结合偿债能力等情况,补充说明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前后,发行人股份质押、借款、担保是否可能导致重大权属纠纷,或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补充说明公司境外募投项目详细情况及履行境外投资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并提供相关依据。
同时,补充说明公司所涉及全部未决诉讼、仲裁具体情况,相关情形是否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是否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障碍,相关情形是否充分披露。说明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具体情况,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违规情形,是否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请同步提供当地安全主管部门事故认定及处罚文件。
招股书显示,石大胜华是一家锂离子电池相关材料综合供应商,在电解液溶剂领域确立了主导地位。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资料,自2020年起,该公司在全球电解液溶剂市场的出货量连续六年排名第一,2025年的全球出货量市场份额达到22.2%。该公司是全国首家实现五大碳酸酯溶剂(其为锂离子电池中最广泛使用的电解液溶剂)生产能力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