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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重工公告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累计金额不超4亿元。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每笔业务期限以合同为准。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已获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无需股东会审议。开展该业务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经营有积极影响。

智通财经·12/23/2025 07:4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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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重工公告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累计金额不超4亿元。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每笔业务期限以合同为准。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已获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无需股东会审议。开展该业务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经营有积极影响。